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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国生态环境基准研究处于起步阶段,科研积累有限。鉴于镉的淡水水生生物毒性研究较多,基础数据相对充足、能够满足基准制定数据要求,生态环境部决定从研制《淡水水生生物水质基准—镉》入手,通过实践了解影响生态环境基准制定的关键环节,逐步推动国家环境基准管理体系走向成熟。镉具有高毒性、易解离、易残留等特点,达到一定浓度后会对水生生物及生态系统产生有害影响。许多国家和国际组织(国际标准化组织、欧洲标准化委员会、美国国家标准学会等)将其纳入水体基本监测指标,也是我国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》(GB3838-2002)24项基本项目之一。
淡水水生生物镉水质基准推导过程中,共纳入1137篇中英文文献和7907条毒性数据库数据,经质量评价后344条数据为可靠数据,涉及65种淡水水生生物,基本代表了我国淡水水生生物区系特征,涵盖了草鱼、鳙鱼等我国淡水水生生物优势种。根据我国地表水水体硬度分布情况,基准推导将水体硬度(以CaCO3计)分为50mg/L、100mg/L、150mg/L、200mg/L、250mg/L、300mg/L、350mg/L、450mg/L八个等级。在对每个物种的急、慢性毒性值进行水体硬度校正后,基于物种敏感度分布法,推导出镉的短期水质基准和长期水质基准,反映现阶段地表水环境中镉对95%的中国淡水水生生物及其生态功能不产生有害效应的最大浓度。
《淡水水生生物水质基准—镉》(2020年版)及其技术报告由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定,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依据《淡水水生生物水质基准制定技术指南》(HJ831—2017)起草。随着科学研究的不断发展,基准将适时修订和更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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